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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红水浇地事件”26日将开庭审理

    信息发布者:luohongli
    2019-02-24 11:57:07    来源:北青网   转载

    河北“红水浇地事件”26日将开庭审理

    2018年3月末,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东汪镇南丁曹一村,一口灌溉农田水井水质变红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当地称此事为“红水浇地事件”。

    北京青年报记者独家获悉,该案已由河北省广宗县检察院向广宗县法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涉事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罪,表现为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企业门前的汪洋沟内。

    红水灌溉农田 涉水企业被公诉

    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东汪镇南丁曹一村,一口灌溉农田水井抽出的水呈现深红色,并流向了旁边的麦田中,这一视频迅即在网上蔓延传播。透过这则视频可以看到,汩汩的深红色水从水井中不断被抽出,沿着沟渠淌向麦田。

    据宁晋警方通报,网传视频发酵后,警方立即联合环保、水务等部门赶赴现场展开调查,2018年3月31日晚22时30分许,警方发现毗邻该水井附近一企业存在污染环境行为,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有害物质,其中3人被警方控制。

    2018年4月1日,宁晋官方微信公众号“宁晋发布”发布消息宣布红水案件告破。被定为“红水”肇事者的企业名为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昊汇”)。这起事件被称为“红水浇地事件”。

    广宗县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显示,河北昊汇自2014年11月5日成立,为降低生产成本、逃避环保部门监管,一直存在使用暗管偷排污水行为。2018年3月初,在刘某某等人的商议安排下,公司私自在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西侧两个玻璃钢罐下方铺设暗管,将未经任何处理的生产污水汇集到玻璃钢罐内。经过分工,有的被告人负责放水,有的在厂内放水,利用夜间多次将废水通过暗管直接向公司南侧的汪洋沟内排放。

    河北“红水浇地事件”26日将开庭审理

    另查明,该公司东北部院墙外约200米处水井内的井水中,含有的三氯甲烷等有机物质,与河北昊汇的排污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经咨询有关专家意见,证实该公司自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总计产生废水量为24万多吨,因违法排污非法所得人民币960多万元,而宁晋县政府为处理污染井水,共花费应急处置费用52万余元。

    2月22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该案辩护人之一的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主任康君元律师。康君元证实该案确实已经公诉,将于2月26日开庭审理。经过前期阅卷,认为案件存在很多较大疑点,对于这些辩护意见都将在开庭时向法院提出。

    宁晋县被批涉水企业监管不力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红水浇地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后,2018年4月21日被国家生态环境部通报,成为了当地一起重大案件。

    河北省环保厅的一份文件报告显示,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四位省领导作出了批示,共抽取7529吨受污染的地下水送至专门机构进行集中处理;在定期监测涉事水井及周边地下水水质的基础上,在涉事企业院内新打1眼机井进行监测,水质合格安全;进行涉事水井生态修复,流转周边228亩农田,栽植树木10000株。

    报告称,宁晋县委县政府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严峻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问题,没有认真落实,排查整改工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宁晋县的环保问题多发且突出,虽然进行了查处和整改,但对于涉水问题的查处,依然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面对汪洋沟水质污染的问题,对县域内涉水企业排查核查不认真,没有结合排水企业的水质水量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针对性的强化监管措施,也未对涉水企业进行暗访突查,没有对汪洋沟排污口进行水质、水量在内的全时段监管。宁晋县对涉水企业监管不力,是造成汪洋沟省考断面水质恶化的重要原因。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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